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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學系

( 含碩士班、教育行政與管理碩士在職專班、課程與教學碩士班、課程與教學碩士在職專班、博士班 )

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教育學系原名為初等教育學系,成立於1987年,1992年與2000年分別成立碩、博士班,學制完整。2004年系、所合一更名為國民教育學系,95學年度奉教育部核准更名為「教育學系」。

        教育學系除培養學生具有擔任國民小學教師之能力之外,學生可自行選擇專長課程修習,以培養在行政管理、文教事業管理、教科書研發、課程教學發展等方面的專門能力。

        教育學系師資陣容堅強,個個學有專精,皆具有博士學位,在教育哲史、測驗統計、教育心理、課程教學、教育行政、教師教育、原住民族教育等不同學術領域上有各自專精的研究。

 

♦畢業後發展:

1.從事教育工作:通過教師甄試後,可擔任教職。隨後亦可循序漸進參加主任、校長甄選,從事學校行政工作。

2.從事行政工作:可參加教育行政或相關類科之公務人員國家考試,通過後分發各級行政機關任職。

3.擔任各公、民營機構人力資源部門職前訓練課程規劃與執行之職務。

4.擔任課後補教及安親班師資,或相關文教事業師資。

5.繼續進修深造:對學術研究有興趣或有心想要繼續進修的同學,可以報考國內外教育領域或相關之研究所碩博士班。

 

♦聯絡方式:
鄭怡萱 組員(04)2218-3346(大學部)
高    瑄 小姐(04)2218-3342(碩博士班)
網址:教育學系網站